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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有关问题磋商的新闻公报

2000-11-07
  根据199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与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达成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助理王光亚和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副部长马梅多夫于1999年4月14日在莫斯科就战略稳定问题举行了磋商,双方军方和外交专家参加了磋商。

  双方特别讨论了有关《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简称《反导条约》)局势的问题。根据1998年11月23日中俄最高级会晤发表的题为《世纪之交的中俄关系》的联合声明中达成的谅解,双方认为,维护和巩固1972年签署的《反导条约》极为重要,它曾是并仍将是维护世界战略稳定的基石。这种相互谅解是双方讨论这一问题的基础。

  由于美国宣布准备部署反导弹系统的计划,当前出现了破坏《反导条约》的严重威胁,双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实施这些计划将违反《反导条约》的基本义务,即:不建立保护全境的导弹防御系统,也不为建立这种防御系统作准备。

  双方认为,破坏或违反《反导条约》将产生一系列消极后果:在地区乃至全球会产生导致国际局势不稳定的新因素,为恢复军备竞赛提供借口,并为裁军进程设置新的障碍。

  在目前形势下,中俄双方认为,必须使国际社会充分认识到破坏《反导条约》可能产生的后果。

  中国虽不是《反导条约》的缔约方,但基于对维护战略稳定和巩固国际安全的一贯关注,对俄罗斯为防止破坏或绕开此条约所作的努力表示支持。俄方则全力支持中国为巩固国际和地区稳定所作的努力。双方认为,亚太地区一些国家实施建立和部署反导弹系统计划,可能加剧本地区冲突热点的紧张局势,双方对此表示忧虑。

  双方表示将根据形势发展,继续就维护《反导条约》及相关问题进行磋商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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