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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及其它旅行证件

2007-07-09

香港特区护照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申请人可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或来我馆代办申请,一般需递交以下基本材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申请书》(16岁或以上人士填ID843表,16岁以下人士填ID844表)。

  2、《海外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付款表》(ID853表)及银行汇票(Money Order from the bank,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3、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和影印件。如无,则应填写ROP143表或ROP144表,申请永久居民身份证,打印指模并另交2张照片。

  4、彩色近照一式三张,要求如下:规格不超过55×45 mm,不小于50×40 mm;相片必须显示头部正面,不戴帽饰;相片的背景无任何装饰,勿用白色、黄色、黑色,以中度蓝色或红褐色为佳;

  5、准确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供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护照。特区护照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

  6、取证时间、收费标准及要求详见取证时间收费标准及要求。

  7、建议申请人访问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

  http://www.immd.gov.hk/zhtml/hktraveldoc.htm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香港特区应急证件《入境身份陈述书》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香港居民在国外若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的情况,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向就近的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

  1、申请人必须亲自前来我馆提出申请。

  2、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一份,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3、交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45mm)。

  4、取证时间、收费标准及要求详见取证时间收费标准及要求。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馆员解释为准。

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

  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采取了如指纹识别等一系列措施,与香港特区护照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我馆目前尚不具备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条件。

  

  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我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356615,传真是:(0853)3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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