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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须知

2007-07-18

  凡在我领区各州学习和研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于来德10日内向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事馆教育组报到(可先电话报到,然后将有关材料寄至教育组)。

  一、需提交的报到材料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原件;

  2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3填写好的《留学人员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4本人银行帐户信息。银行帐户信息包括: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名称和开户银行代码四项。请清晰提供以上信息,以便发放生活费。

  5本人抵德后办理的医疗保险单复印件(如已在国内购买了3个月的保险,亦需提供该保险单复印件)。

  二、关于生活费发放。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生活费以银行转帐方式按季度发放。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德后应尽早开立银行帐户并通知我组,以便及时发放生活费。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按季度认真提交学习或研修报告。其中,半年和一年研修报告应有导师或合作者签署意见。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如不按时提交学习报告,将暂停其生活费发放。

  四、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研修期间如有地址或电话变更,请及时email或电话通知我组。

  五、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组拟回国的具体日期和航线(法兰克福---北京或法兰克福---上海),以便及时预订回国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收到机票后,请及时电话或E-mail回复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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